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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提名人 范良锈未涉刑案

   新时社网(微博)7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立法委员"质疑"监察委员"被提名人范良锈是否涉及刑事案,范良锈今天郑重澄清,一向依法办事,“怎么可能有刑案?”没涉入案件或成为任何案的“被告”。

   "立法院院会”4日原本排定上、下午分别行使“监察院长”、“副院长”与“监委”同意权投票,但泛绿阵营杯葛,“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临时会结束,另定期处理。

   范良锈接受访问时,一一澄清“立委”质疑涉及9件纠正案及是否涉及刑事案。

   范良锈表示,9件纠正案有5件根本与他无关,“监委”也没约询他,如捷运新店机厂联合开发案“美河市”权益分配在2007年4月,他2004年8月已离开捷运局,2006年12月已申请退休。

   他说,美河市案有官员涉案被移送法办,“没有我”,不能以讹传讹,指他涉刑案是冤枉,侮辱人格。

   范良锈表示,这些案子不在他任内,有些是原台北县政府权责,有些是报到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不能什么都挂在我头上”。

   至于其他4件纠正案,他说,捷运文湖线招标时他是捷运局长,但“凸槌”是在他离开好几年后的事,当时已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且文湖线问题是在试运转期太短,营运初期执行面问题。

   范良锈表示,一品苑停车容积奖励是按当时法规,签报市长办理;对营造公会污衊工程会提出政策辩护,是因为体不登,才只好登广告;扩大内需案当年5月20日一上任,年底就要执行完毕,实在是太赶。

   他说,这几件纠正案是对机关,是机关改进动力,不是针对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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