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6月22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今年1月20日上网联系应召站,约了一名杨姓女子进行性交易。双方在汽车旅馆碰面,陈男给付1万元(新台币,下同)后,却反悔觉得杨女外貌不佳,便谎称台北市松山分局刑警,拿出手铐就“逮捕”杨女。杨女偷偷用line向朋友求救,陈男不久后即被赶到的警方逮捕,20日被新北地检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诉。
据报道,陈男40多岁、患有轻度精障,与20多岁杨姓应召女在新北市新店区一家汽车旅馆碰面,陈男觉得小姐长相不符他期待,竟谎称警察取缔卖春,拿回先付款的1万元,还要载着杨女要去她新北市中和区的住处办案“搜索”。
途中,陈男要杨女到超商买报纸找小广告,企图藉她申办贷款40万元,杨女抗拒,陈男还塞一包镇定剂药丸到她手中,谎称这是海洛因,“现在上头有你的指纹!”假装给杨女扣上“贩毒”罪名。杨女一方面虚与委蛇,一方面偷偷用line向朋友求救。不久后警方赶到,将陈男逮捕移送。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