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6月9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台东县政府列为家暴高风险的陈姓女婴,社工人员查访时,生母说将婴儿放置在超商前失踪;检察官依遗弃罪起诉,求处重刑。
起诉书指出,27岁的陈姓妇女于2012年9月间和蔡姓男子生下女婴,陈女随后和刘姓男子同居,陈姓女婴被社工人员通报为儿童少年保护及高风险家庭。
同年10月,社工人员前往查访女婴状况,女婴的母亲表示,几天前她带女婴前往嘉义,将女婴放在便利商店前,她进入便利商店购物,2、3个小时后出来,发现女婴不见了。
社工人员向台东县警察局反映,警方通知陈女到案说明,陈女迟迟未出面,警方发布通缉后,陈女才向警方说明。
警方依遗弃罪将陈女移送侦办,台东地检署今天提起公诉,并且建请法官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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