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5月30日讯 据MSN新闻网报道,“立法院院会”30日三读修正通过“铁路法”部分条文,提高卖黄牛票罚则,可按车票出售张数,罚每张车票价格1到10倍。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购买车票加价出售或换取不正利益图利者,按车票出售张数,处每张车票价格1到10倍罚锾,加价出售订票或取票凭证图利者亦同。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以不正方法将虚伪资料或不正指令输入电脑或相关设备而购买车票、取得订票或取票凭证者,可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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