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违法“占领中环”行动施展“移花接木”手法,利用“占中三人组”成员朱耀明担任主席的“民主发展网络”组织户口,用作“占中”筹募经费的账户,两个组织私相授受。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评,“占中”未获正式批文便进行筹募活动已经违反法例,再者,为了掩饰其不法行为,还借用其他组织的户口,账目相当混乱。据悉,就“民网”向“占中行动”输送的捐款到底有无涉及海外收款,甚至会否涉及“政治黑金”或“洗黑钱”,有关方面正在调查当中。
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律师行首席合伙人简松年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根据条例,任何筹款活动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非“想筹款就可以筹款”的。很明显,由于“占中组织”属于一个违法的组织,根本取不到任何批准,很大程度可能已经属非法筹款。至于借出户口的组织或团体,无论该组织是否合法组织,若用他们的名义或户口,进行筹款活动时,同样亦需要提出申请,取得正式的批文后,才能进行筹款。
非法筹款可囚3个月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指出,根据妨扰罪及杂项罪行,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任何筹款活动,须取得社会福利署署长发出许可,或获得民政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可能会违反刑事罪行,可被罪款500元及囚3个月。而“占中”属违法行为,当然没有合理的解释进行有关筹募活动,已经有可能违反有关法例。除了主事者之外,任何人士负责提供协助、借用户口、协助筹办有关活动等,同属参与,有可能亦已经违反法例。
她更指出,借用户口行为,当中涉及很多问题,例如“占中”表明属于违法行为,借出户口的组织成立宗旨,是否支持一些违法行为。更甚者,由于资金来源难以控制,当中有没有涉及其他犯罪行为,情况相当之复杂,不是“借来用一用”这么简单。
恐存瞒骗成份
青年民建联主席、执业律师周浩鼎质疑,“占中”行动在借户口进行筹款时,有否公开解释他们由于属违法组织而不能“打正旗号”进行筹款。他表示,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态度,多少都会存在瞒骗的成份。加上账户被“借来借去”的话,账目会相当混乱,外界要查核时,将难以入手,难以监察。
周浩鼎续指,鉴于“洗黑钱”情况猖獗,全世界的银行都“很紧张”户口的账目运作,今次“占中”组织,以借来的户口作为筹款之用,剔除有没有“洗黑钱”的问题,道德上亦说不过去,若“借户口”情况严重的话,公司注册处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取消该公司的注册。
抵触公司章程或犯串谋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指出,“占中”没有正式的公司登记,便进行筹款活动,情况就如“没有医生牌照,便去医人般”,简直是不可能的。现时,更借用其他组织的户口,协助自己进行筹款活动,除了抵触公司章程之外,提供户口给“占中行动”的组织,本身亦有很大的问题,有可能犯上串谋,加上筹款从何而来?当中是否涉及犯法,值得外界关注。
民建联副主席律师张国钧表示,“民主发展网络”本身属社团注册,当局对一些慈善及福利组织的管制相当之严格。而“占中”的性质,是否与“民网”的宗旨相同,如果不同的话,“民网”又借用户口给他们进行筹款之用,是否有抵触的情况,由于两个组织没有清楚及明显把有关账户分开,容易产生混乱,当账目纠缠不清时,容易发生一些“不可告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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