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5月31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台“立法院”30日修正“烟酒管理法”,要求售酒场所需明确标示警语,酒广告应标示“禁止酒驾”,而违法播送酒广告者,可处罚锾新台币3万至50万元,而酒品也不得标示医疗功效。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增订第35条指出,贩卖酒品的场所应在出入口或适当地点,明确标示“饮酒勿开车”、“未满18岁者禁止饮酒”、“本场所不贩售酒予未满十八岁者”等警示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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