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6月9日讯 李姓少女两年前因为没劝阻朋友喝酒不开车,发生车祸时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家属向肇事驾驶求偿,法院认为少女有3成责任。这名少女案发时才17岁,车祸发生前还在脸书PO自己的照片,她可能当时自己都喝醉了,怎么去劝阻酒驾,法界认为这个判决有讨论空间。
据东森新闻报道,留着妹妹头,吐舌头自拍,长相甜美可爱,在这场车祸里不幸身亡的李姓少女,年纪轻轻的她,17岁正值青春年华,最后一张大头贴更新是在2012年4月12日,没想到在3天后就发生车祸,当时黄姓男子和5名友人吃消夜喝酒后,仍开车送所有人回家,行经重新堤外道超速肇事,坐在后座的未成年李姓少女遭抛出车外,当场死亡。
李姓少女父母向黄姓男子求偿,新北地方法院判决,少女明知驾驶喝酒,却没有劝阻他开车,自己又没系安全带,应该要负3成责任,原本判赔440万元(新台币,下同),减成307万元,让家属不能接受,认为这违反比例原则。律师翁诗淳表示,“如果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只是一个参考,还要调查其他当时的状况来判断说,这一个被害人到底有没有过失。”
事发当时,李姓少女坐的箱型车冲到马路旁的草地,右车门严重变形,法官认为当时李姓少女自己没有系安全带,再加上她明知道黄姓驾驶有喝酒,还是上了他的车,基于以上两点,认为李姓少女自己有3成责任。
承办的员警认为,可能和当时正在政令宣导期有关,新庄分局交通组吴郁佳指出,“这一起车祸刚好发生在2012年,刚开始实施后座乘客需要系安全带之后。”
但律师认为,李姓少女当时可能也喝了酒,没有行为自主能力,不用说要警告朋友喝酒不能开车,可能连替自己绑上安全带也相当困难,律师表示,如果这点成立,那么少女就不用付任何相关责任。住在树林的李姓少女就这样在这场车祸丧命,在脸书还曾经发文,感性的帮自己加油打气,但没有想到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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