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5人,2011年9月冲击替补机制论坛,被裁定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和刑事损坏等罪成。5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梁国雄扰乱公众秩序的控罪获撤销,至于刑毁及破坏社会安宁控罪维持,但由原本判囚2个月,减刑至4个星期,即时还押。
梁国雄在庭上表示,希望在暑假服刑,以便完成今届立法会会期,但法官表示没权力押后刑期,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说倾向会上诉。
梁国雄因控罪被判囚2个月,另外4人各判囚3个星期。除梁国雄外,其余4人上诉,获撤销控罪,其中黄洋达已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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