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6月2日讯 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等人近日为两岸关系发表“大一中架构五原则”,主张两岸和平相处于“大一中架构”下,维持现状并共同构架“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该主张在岛内外引起热议。
明眼人一看便知,该主张表面上非统非独,其实是“特殊两国论”在新形势下的变种。施明德等提出的五原则林林总总,洋洋洒洒,但却对与“大一中架构”一字之差的“一中框架”只字不提,实际上是试图用虚化的“大一中架构”取代客观存在的“一中框架”。
笔者认为,“大一中架构”无法取代“一中框架”。“一中框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的最新发展,是大陆方面在处理台湾问题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重要论述。它既蕴含“一中原则”的原则性,也具有尊重现实、务实灵活的包容性。今年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指出:要坚持一个中国框架,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政治基础,并表示有信心“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找出解决问题的钥匙。
两岸关系走到今日,已面临“深水区”的诸多挑战,存在一些僵局。但和平发展的大势有目共睹,历史留给台湾这一边的时间不会太多。要打破目前的僵局,安然渡过“深水区”,需要两岸更广泛的交流,更真诚的合作;也需要更多有识之士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更需要两岸共同维护好“一个中国框架”,共同筑牢这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石。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作者陈勤浩 为清华大学两岸法政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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