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特约评论员 孟立联
“改革要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在6月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的显示了习近平一以贯之的作风。
如果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是议规则、定方向、论目标,并发出动员令的话,习近平的讲话强调的是决心、信心,“我们具备有利条件,具备实践基础,具备理论准备,也具备良好氛围,要把握大局、审时度势、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定不移朝着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前进。”那么,如何突破利益藩篱对改革的拘绊,如何获得更多的改革的共识与认同,如何让改革举措落地,则成为在此之后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也是习近平改革最为关心的问题。
所以,在第一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后的历次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特别强调抓落实对于改革的重要意义,反复要求“凡是议定的事要分头落实,不折不扣抓出成效。”“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
事实上,中央政令在落实过程中的变形、走样、打折等情况,近年来屡见不鲜,也是习近平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一方面,要打通“肠梗阻”,消除不同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拘绊。另一方面,要“加大年度工作要点的推进落实力度,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要抓紧对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对账盘点,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出台一个。”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习近平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一直推动的重大改革,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党的纪检监察制度改革。如果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习近平为全面深化改革所作的准备的话,扫“四风”,出“八项规定”,修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推进党的制度改革包括纪检监察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等,则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习近平组合拳。
管好钱,就是把该收的钱(税费)收起来,把该用的钱(公共财政支出)用好,不让姓“公”的钱化为“私”。一方面,要统筹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关系,“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处理好财税制度与民生问题的关系,“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在所有改革中,习近平特别重视群众观点或群众利益。改革要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要有利于人们享受改革的成果。因此,在户籍制度改革中,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搞好基本公共服务,还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如果说民生改革、民生优先的改革是基础性改革的话,意图通过改革使改革获得更多更广泛的共识与认同,司法改革则是习近平认为的“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重大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宽,在做好总体方案的同时,在试点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之“可复制、可推广”,尤为必要。
在第三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特别强调“聚焦、聚神、聚力”,防止因各种意外中断改革、妨碍改革。不能因为反恐影响改革,不能因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停止改革,不能因为外部压力增大和国内各种矛盾的存在妨碍改革,要始终保持改革的战略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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