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今年4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查,程孟仁在担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伙同情妇收受巨额贿赂;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程孟仁,男,1953年9月5日出生,贵州省道真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3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遵义地区行署副专员,1997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遵义市副市长,2002年6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3月任厅长(2011年2月兼任厅党委书记),2012年10月任贵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以前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因涉嫌受贿罪,2013年7月26日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贵州省公安厅执行逮捕。
何文,曾用名何雯、何星谊,女,1967年2月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南漳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贵州省遵义电视台记者,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66号2栋6楼附1号。以前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因涉嫌受贿罪,2013年5月15日由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5月30日由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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