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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门2天4名官员落马 能源系统灰色链条显现

  上周五,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称“新能源司”)司长王骏分别因涉嫌受贿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距另两名官员——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司长郝卫平落马的时间不过2天。四人中,许永盛、郝卫平及王骏等三人曾在电力部门中共过事,王骏最近的6年间,一直于新能源司主持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四人所在的电力、煤炭及新能源部门都握有项目审批权,此次腐败窝案可能将能源项目审批环节中所出现的权力寻租、灰色利益链再度曝光。一位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管理层人士以“金太阳”项目为例,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讲述其中的利益关系。

  审批是关键

  “金太阳”全称“金太阳示范工程”,这是国家2009年起实施的一项光伏补贴政策,目的为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如分布式项目)的技术进步及规模化发展,其拨款来自于中央财政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在首批补助中,国家按发电系统及配套工程总投资的50%至70%给予补助,此后每年的补贴额度并不一样。尽管补助额不同,但国家财政总计为“金太阳”提供了上百亿元的补贴。

  “拿到‘金太阳’的补贴,对光伏企业而言显得十分重要。”前述光伏企业管理层人士对记者说,‘金太阳’的实施单位是自建自用的电力用户、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等投资主体。获补后,那么企业则能“守株待兔”——坐等组件及其他设备的投资额降低,“当国家的补贴额与项目投资的实际成本一致后,企业再建光伏电站,相当于企业没掏一分钱。”

  假设一个10兆瓦的工厂屋顶光伏电站,按每瓦7.5元来计算,其投资额为7500万元。若能搞定补贴,好似国家帮这家厂投了电站,企业相应节省了大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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