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刘汉等十名被告人在法庭受审。
新时社网讯 香港新报6日刊发《审刘汉缘何不见周滨》的评论文章,作者周兆锵。文章称,刘汉案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起诉书中未提到周滨,且未提刘行贿,似乎有意将此次审理与周滨分割开。文章称,刘汉与周滨亦有可能沿用薄熙来和谷开来案审理模式,即未来审理周滨案时提到其在刘汉案中的角色。
以下为文章摘编内容:
卷入神秘商人周滨案的四川“黑老大”刘汉,日前正式被提堂问审。内地媒体早前爆出刘汉与周滨关系亲密,外界认为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必然牵涉到周滨。不过,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起诉书中未提到周滨,且未提刘行贿,似乎有意将此次审理与周滨分割开。关于刘汉的报道,内地媒体一直将其定性为“涉黑案”,媒体关于刘的定性是“黑老大”。
在检方对刘的起诉中,虽然刘汉的罪名达到15条,但均是涉黑及诈骗,未见行贿罪,故周滨不可能出现在起诉书中。
另外,刘汉案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院为提高审理效率将此案拆成7宗案件,于5间法院7个法庭同时审理。
若换一种角度来看,法院将此案拆分,很有可能是为将周滨从此次刘汉涉黑案件中拆出去,毕竟周滨案调查难度之大及复杂程度,超乎想像,若在刘汉案的起诉书中出现,不免为时过早。
正如审理谷开来杀人案时,起诉书中并未提到薄熙来,但审理薄熙来案时,起诉书中指控其在谷开来杀人案中犯下滥用职权罪。所以,刘汉与周滨亦有可能沿用上述模式,即未来审理周滨案时提到其在刘汉案中的角色。
刘汉一直被外界认为是周滨在四川的“黑手套”,足见其与周滨关系密切。周滨甚至还曾利用其父的关系,帮刘汉将竞争死对头判死罪。不过,周滨终归是商人,他与刘汉之间的利益输送,一部份属商业来往,难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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