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今天社評說,施俊吉的投書錯誤百出,他說 “……關稅不是我們付的,是外國進口商在進口台灣產品時付給該國海關的租稅。所以,任何國家與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這個國家就是在對其本國的進口商減稅,而非對台灣的出口商減稅,因為不論有無自由貿易協定,台灣原本就不需要繳納任何的關稅給外國的海關。”以此來論述,世界各國為何要積極洽簽自由貿易協定,WTO又所謂何來。 施俊吉還說,“讓台幣貶值,如果台幣兌美元的匯率由目前的30元貶值到32元,貶值的幅度為7%,這將使台灣出口品的價格全面下降7%,其效果等同於與世界各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彭總裁一向尊重市場機能,小心管理匯率,若採施俊吉式貶值,進口商品都要漲價,包括原油在內,小黃、機車族、開車族,就都要跳腳。這根本是拿全民的錢去補貼出口企業,匯率管理豈容兒戲。 陳博志的評論認為,“陸資到台灣可能是併購在地原有企業,或者把原來的企業消滅掉取代,員工只是換老闆而已,怎麼會有創造的效果?”我們就舉俏江南餐廳為例,來台的陸籍人員6人,在台僱用‘我國’員工54人,馬上打臉。他還抨擊彭總裁懶人包中“項對項”的說法,他強調,項有大有小,每一項受到的傷害也有大有小,怎麼可以用單一的“項”來看貿易協定。可是談判中項的表達是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分類(GNS/W/120),這是國際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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