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綜觀此次所謂的“反服貿”的學生運動有三大謬誤,即行為不合法、訴求不正確、要脅不恰當。 首先,就“行為不合法”而言:台灣是個民主社會,這些自稱是學生的人“反服貿”的意見應該被尊重,但要用合法的方式向社會各界表達,但是絕不能用非法或暴力的方式來展現。不能因為打著學生的身分,或是“反服貿”的旗幟,就可以為所欲為、不遵守法治、毀壞公物、占領“立法院”、甚至造成警察受傷。 現在有支持“服貿”的人士依照這些“反服貿”人士的邏輯(只要自認理由充分就可以非法強占“立法院”),也要到“立法院”表達意見,試問如果在“立法院”發生“以暴制暴”的行為,政府如何善後?如何維護台灣日後的民主法治?台灣日後的社會秩序如何維繫? 所以當務之急,政府應該堅守法治底線,立即要求這些自稱學生的人士撤出“立法院”,並依法追究這些自稱學生人士的違法行為,以維繫國家的法治尊嚴。等到違法行為結束後,政府才能依照民主程序來與這些自稱學生的人士進行對話,理性探討“服貿”的實質內容。 第二,是“理由不正確”:這些自稱學生人士說“服貿”是“黑箱作業”,簽署前未向“國會”報告,也沒有與產業界溝通。事實上,政府相關部門在簽署“服貿協議”前,已經跟相關業者舉行過上144場次的溝通,也在“立法院”舉行3次專案報告,做好了事前的溝通工作。 “服貿”簽署後,政府先舉辦過4場公聽會,再加上“立法院”朝野兩黨舉行的16場公聽會,總計20場公聽會,已經相當詳盡說明“服貿協議”的具體內容。如果這些自稱學生人士真的關心“服貿”,請仔細閱讀“服貿”的具體內容,真正了解“服貿”後,再來理性辯論“服貿”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利弊得失,不要再以“黑箱作業”的程序理由來反對“服貿”。 除此之外,也有學者散播不實謠言,說“服貿”將開放大陸人士投資移民與大陸勞工來台就業,事實上“服貿”沒有開放投資移民,也沒有開放大陸勞工,所以絕對不會有大陸人士來台投資移民與大陸勞工來台搶飯碗的問題。 過去也有部分反對人士聲稱,兩岸簽署ECFA後,台灣會“男人找無工、女人找無尪、少年當兵要到黑龍江”,ECFA簽署後的事實可以證明,這些都是惡意造謠,台灣怎麼可以被謠言牽著鼻子走! 這些自稱學生的人士還講,“服貿”是“不對等”與獨厚大企業,事實上,台灣在2002年以“已開發國家或經濟體”的身分加入WTO後,對所有會員皆採用“最惠國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唯獨對同是WTO會員的中國大陸採取歧視性待遇。台灣在“服貿”中,只是給予大陸等於或低於WTO會員的待遇,是履行台灣加入WTO的承諾,根本沒有所謂的“不對等”現象存在。至於“服貿”是獨厚大企業,事實上,兩岸服務業大都屬於中小型企業,哪來獨厚大企業的問題? 第三,是“要脅不恰當”:這些自稱學生的人士占領“立法院”後,要求與馬英九對話,並設下非常多的前提,連“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到場與他們對話,15分鐘之後就被趕走,這種行為已經不是“要求”,而是“要脅”,也就是說這些自稱學生的人士透過占據“立法院”來增加談判籌碼,“要脅”政府跟他們妥協,答應他們的訴求。任何民主國家都不會在非法行為的“要脅”下而妥協,一定要透過民主法治程序,希望政府堅守法治底線,絕對不可以答應非法暴力的“要脅”。 總而言之,此次所謂的“反服貿”學生運動有三大謬誤,希望政府能夠用民主的方式解決民主社會有意見不同的問題,以法治的方式來解決非法暴力行為,切莫民主與法治混淆不清,讓這些人士有機會以學生身分、打者反“服貿”旗幟,實際上卻從事非法暴力行為,這樣不但戕害台灣的民主法治,也對兩岸經貿關係、台灣經濟發展留下永不磨滅的傷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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