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说,我们如此沉重,是因为台湾政治竞争虽然激烈,却有一个明确的共识:我们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举办任何一次选举、通过任何一项法案,都要依循正当的程序。我们有一个民选政府,这个民选政府受多数选民付托,有责任提出符合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法案,再由一个民选的“国会”依正当程序通过,我们大家所自豪的民主,就是依此规律运作的。相信没有人会认为,除这之外,我们还可以、或应该依循其它任何模式运作。 很遗憾,民主的规律就在前天深夜被打破了!一群人成立一个所谓的“阵线”,聚众在“国会”议场外集会,打伤维持秩序的警察,占领“国会”议场,强迫“国会”变动议程,要求“阁揆”下台,要求“总统”道歉,若不从,他们将持续抗争下去,直到依他们的诉求为止! 社论说,他们是谁?是谁赋与他们这么大的权力?可以指挥一个民选的“国会”如何立法,可以公然占据神圣的“国会”议场还要喝令警察退出,可以直接要求一位只向民选“国会”负责的“阁揆”下台,可以要求一位民选的“总统”道歉?如果在今天的台湾,这个对民主成就还颇为自豪的国家,可以被允许这样做,那我们必须要说,咱们还要选举干嘛!何必还要尊重民主的立法程序!只要有本事纠集百来个人,直接把议场给占领了,就可以非要你听我的,不听都不行,那不是非常简单吗?问题是,我们努力了那么多年所打造的民主工程,可以就这样毁于一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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