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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赢“离婚无效”官司 女子被迫拥有两个丈夫


  新时社网(微博)3月12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女子离婚后再婚,但前夫反悔,提“离婚无效”官司,法官认为其中一名在离婚协议签名的证人,没有当着离婚双方的面签名,判离婚无效。陈女被迫拥有两个丈夫而备感困扰。

  律师蔡易余11日表示,女方因法官这项判决,同时拥有两名“合法丈夫”,给她的新家庭造成困扰。

  蔡易余说,离婚双方当下确都已同意离婚,法官却因小瑕疵死守法条,沦为“法匠”,不但没解决问题,还制造问题,他将为女方寻求救济管道。

  根据法院判决书,女子与前夫于2000年6月结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双方后来于2012年9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前夫后来认为,离婚协议书上两个证人签名,其中一人并非当着两人的面签字,主张离婚无效。

  法官审理认为,该证人并非当着两人的面签字,无法确知当事双方有无离婚的合意,自然也就不能充任证人并签名,判决离婚协议无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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