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增持涉嫌严重违规
“实际控制人增持本无可厚非。阮伟祥3月3日增持,当月公司便筹划重大事项。作为重大事项的参与者、决策者,阮伟祥在此敏感期内增持,这就涉嫌内幕交易了。”上述爆料人质疑道。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相关股东在下列期间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其中一项内容为“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带着诸多市场疑问,记者致电致函浙江龙盛,公司证券部对此无任何回复。记者曾于本周三拨通浙江龙盛董秘姚建芳手机 ,对方称自己正在开会,急忙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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