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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昔教育

基础教育

教育是香港的公共开支中最大的项目之一,预算开支约占经常公共开支总额的五分之一。政府设有学生资助计划,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问题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分为以下几部分:

免费学前教育:透过私立的幼儿园和幼稚园,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

十二年免费教育: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中、小学、学龄前儿童为全港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

高中及预科课程:设立两年制高中(中四、中五),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中六、中七),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

2007年9月开始,香港推行新的“三三四”学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一改以往英式大学学制(三年)的传统而推行大学四年制的制度。

高等教育及培训

香港的高等教育包括法定大学,法定学院,注册专上学院,职业训练局院校和一般院校。在香港举办专上教育的机构大致上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及通过,再经立法会三读通过相关法例,成为一间受独立法例规管的法定大学。直至现时为止,香港有十所法定大学,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以及香港树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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