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3月26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陈姓男子在岳父的机电厂上班,与干部因营运问题起纠纷,在工厂装置定时引燃装置,经岳父实时发现扑灭,陈姓男子遭起诉。
30岁的陈姓男子在岳父的机电厂上班,与公司的黄姓处长及林姓经理,在营运上有嫌隙纠纷,告知岳父未获处理,而心生不满。
陈姓男子去年底购买爆竹、烟火及定时器等材料,在工厂内分别安装定时引燃装置及通电引燃装置后离去。
陈姓男子的所设的定时装置时间一到,烟火爆竹自动引燃起火,住在公司的岳父听到爆竹声探查,及时发现起火紧急以灭火器灭火,报警处理并调阅公司监视器影像,发现是陈姓男子所为。台中地检署今天依公共危险罪将陈姓男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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