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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潜逃女军官5万元交保 与母亲相拥而泣


  新时社网(微博)3月12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军情局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叶玫潜逃英国案,台中地院11日下午宣判,法官认为叶玫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的逃亡罪,判处10月徒刑,缓刑4年,另向公库支付20万元(新台币 下同)及服200小时义务劳动。

  单纯逃亡罪 缓刑自新

  法官同时裁定叶玫以5万元交保,叶玫在母亲办完交保手续后,换上新衣新鞋与母亲相拥而泣;她说:“谢谢审判长给我一个机会,我会以感恩的心重返社会”。

  叶玫于2009年9月7日进入台防务部门军事情报局军事情报学校就读,自2011年3月1日派驻军情局第3处第3组台中站,担任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却在2012年6月17日以泰国旅游名义潜赴英国,今年1月13日被遣返回国。

  台中地院上月25日开庭时,叶玫痛哭失声,请求审判长给她自新、缓刑的机会,愿意交付母亲向亲友借来的50万元当公益金,并表达愿意重返部队。

  台中地院11日下午2时30分宣判,审判长杨春长审酌叶玫素行良好,因不能适应军中严格规律生活,而现行《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15条又未设有自愿申请退伍机制,致无法自动报请退伍。

  罚20万 200小时劳动

  审判长考虑叶玫在逃亡英国后申请政治庇护,严重影响台军形象,但她并未泄漏军机,且犯后坦承犯行,所为系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9条”意图长期脱免职役而离去的单纯逃亡罪,处以10月徒刑,予以缓刑4年以启自新,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将支付公库的公益金“主动降价”为20万元,并须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

  叶玫母亲得知女儿得以5万元交保,露出难得的笑容,每次都带着新衣新鞋来盼女儿能交保,“这次终于派上用场!”叶玫干妈说,法官判决符合情理法,也给小孩子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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