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㓥房租管需要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 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俗称㓥房租管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生效近一年半,坊间不断有声音指出条例的漏洞及执法不力问题,情况令人关注。有组织早前访问280多个㓥房户,逾八成受访者表示租务管制生效后,业主没有解释相关法例及调整任何安排;该组织还派出义务调查员到访13家地产代理商,仅1间的回复能完全符合现有法例要求。租管条例的执行未如理想,提醒有关部门需要加强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租管法例,更有效地维护㓥房户的利益。
去年一月,㓥房租管条例生效。条例规定,业主与租客签约并打厘印,两年后可调整租金,可加可减,最高加幅不能超过一成;㓥房户有优先续租权;业主或出租人须向住客出示水电费账单副本,显示如何分摊款额;条例亦有强制性条款,指明业主有义务维修单位的排水渠、喉管、电线、窗户等。有关条例具有针对性,标志着特区政府在保障基层利益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体现特区政府管治理念从“大市场、小政府”走向“有为政府”与“高效市场”的更好结合。
但有条例是一回事,能否落到实处则是另一回事。根据最新调查结果,反映租管条例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抵制,未能很好的执行。在受访㓥房户中,高达八成半指出租者没有展示水电账单,即使㓥房户提出明确要求,亦有一半未得到任何调整。另外,逾九成受访㓥房户指居所存在不同问题,如天花剥落、渗水、渠或喉管有臭味传出、跳电等,需要维修,然而八成受访者未获得出租人的回应。
一些业主或出租人不把规管条例放在眼内,明知故犯,政府在主动执法上力有不逮是其中一大原因。譬如在接获的怀疑滥收水费投诉中,大多数被指不成立。由此衍生另一个问题,滥收水电费的问题相当普遍,为什么有关投诉不成比例的少?原因是㓥房户多担心一旦投诉后若身份曝光,可能会被业主报复。在租务市场上,业主处于强势的一方,不愁单位租不出,但对㓥房户而言,如果被赶出,有露宿街头的风险,即使找到另一个㓥房,也要蒙受一笔中介费的损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很多人选择了哑忍。
另一方面,地产中介未有发挥应有功能,也是备受诟病。有㓥房户投诉,签了临时租约,未入住已被加租;有的租户不满租约被擅自更改,要求退租,但未能收回租金。地产代理收了佣金,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租户求援无门,举证困难,属于渎职。正如相关组织建议,地监局有必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抽查率。若能与差估署联合行动“放蛇”,不难找出地产中介的违规证据,依法办事,可收杀一儆百之效。
㓥房是香港房屋短缺、贫富悬殊等问题的缩影,也是香港发展的难点、痛点。中央高度重视香港民生福祉,强调要切实化解民生忧难。解决㓥房问题的根本之道在于加快拓土建屋,特区政府在这方面已作出很多努力,包括填海造地及发展北部都会区,让无壳蜗牛看到希望的曙光。然而,无论是东大屿计划还是北部都会区,建设需要时间。因此,在中短期内㓥房仍会存在,特区政府面对现实,在落实㓥房租管方面多走一步,不断完善有关条件的同时加强执法,让㓥房户投诉有门,投诉有用,化解对立情绪,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