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条例” 国民党:若通过不排除“释宪”
作者: 日期:2023年03月27日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4日表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草案充满针对性,且违法违宪、侵害人权,一旦通过,不排除释宪。
台立法院明天将处理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草案,国民党智库政策研究基金会上午邀律师王瀚兴、张钧纶、台湾文化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盈德、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王育敏召开国际记者会,表达反对立场。
王育敏表示,促转条例草案适用范围设定期限是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充满针对性、局限性与狭隘性,难道慰安妇的人权不是人权、过去牺牲的将士人权不是人权?
她说,国民党主张1895年开始在台湾发生的事件都适用,真诚面对历史,若人权受破坏,应该恢复名誉,给予适度赔偿,用更宽广视野与角度看待转型正义,而非设定框架。
王育敏表示,促转条例草案违法违宪、违反程序正义、侵害人权,台湾不容许通过这样的条例。如果立法院三读通过,不排除释宪,会认真考虑。
吴志扬表示,民进党利用推动转型正义,其实是在进行另外一个不正义;党产条例已经通过,促转条例变得没有迫切性,现在强推,是为转移执政成效不彰,以对抗老路凝聚支持者向心力,没有正义可言,是为了选举,先射箭再画靶,只针对国民党。
他说,台湾需要转型正义的对象非常多,例如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慰安妇等,但促转条例却以国民党为唯一对象,且条例适用范围到1992年,难道1992年之后,台湾就都正义了吗?
吴盈德认为,促转条例在名词定义上有问题,威权时期与威权统治非法律名词,比较接近政治学、历史名词,如果定义不够明确,会衍生执行问题。条例订定的时间点指向国民党,立法具针对性与目的性,应该重新思考。
张钧纶则说,要谈正义,应该是长期建构过程而非人为立法真对某一段时期特别解释,如果真相与转型正义是由执政者以任命委员会方式去决定,法官在做什么事?如果促转条例通过,国民党应该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