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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互联网公益的共生共创

作者: 日期:2022年12月10日

编者按:5月20日,2022年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开幕(线上)。继2021年倡导行业数字共建后,本届峰会以数字有新益为主题,更聚焦于公益数字化成果共享和交流。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在大会上发表了《互联网公益的共生共创》主题演讲。金锦萍认为:最终解决问题,并非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对于共生共创而言,它的过程更重要。现将演讲全文(稍有删节)刊发,以飨读者。

共生,意味着所有在互联网公益里的利益相关者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互联网公益是非常多元化的。它不仅仅指网上募款,即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在某个时间点开展募捐活动,还包括个人求助、社区互益等。

因此互联网公益的利益相关者有很多:捐赠者、志愿者、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一线机构、志愿者团体,慈善组织里面的各个理事、我们的员工、社区,还有参与捐赠的企业以及更广义的一般社会,可能都是互联网公益的利益相关者。

如果共生是生命共同体的前提,我们就要意识到,互联网公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换句话说,公益事业本身经不起负面事件,也经不起公信力的减损。公益慈善领域里但凡出现负面事件,势必会影响到民众的公益积极性。

但这不等于说公益慈善本身是脆弱的,这只能表明我们对公益的要求更高我们希望公益事业是所有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不受任何玷污。

共创,则意味着这个社会不能止步不前。在诸多社会问题出现的时候,要讨论的,是如何以社会创新的理念去改变。创新社会理念,需要更大的智慧和勇气,以及更持久地去作用于我们最在意的那些社会问题。

它意味着我们要贡献自己最擅长的资源,首先为解决这些问题设计方案,看利益相关者各自能贡献什么,再推动方案落地。

所以共生共创,意味着我们要意识到,没有一个问题可以通过孤立的方法去解决。一腔孤勇很重要,但慈善组织需要的是专业性。

哪怕你不是慈善行业的从业者,比如你是捐赠者、或是企业,在慈善工作的领域里,依然拥有发言权。你可以表达你的意愿,你对美好社会的理解,也会成为慈善组织获得工作灵感的来源。

除此之外,受益人也不是单纯被动地受益,他们也是这个领域共生体里的成员,他们也有极强的发言权。

我们要考量更多的方案,考虑到受益人的需求并不是只从捐赠人的角度,为捐赠的意愿去服务。更多要看受益人的需求里,哪些跟捐赠的意愿相吻合,只有在受益人有需求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满足捐赠人的意愿。如果捐赠人意愿跟受益人的意愿或需求相违背,这样的捐赠宁可不要。

共生和共创的状态里会有各种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主体,各个主体会有基于自己的立场和判断,甚至有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博弈。但这很正常,这是因为社会问题的多元化。

社会问题分布在我们的社区里,分布在不同的、需要我们去救助的群体中。即便你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财富,依然会面临很多的问题:父辈的养老、孩子的教育、自身价值的实现、需要找到一个有归属感的社团,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的心理抚慰等等。大量这样的社会问题是多元化的,不可能只涉及一个利益相关者,解决问题时,也不能只倾听一方的声音,哪怕它声音最大。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各自就自己意愿发声,然后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去寻找现阶段为止可能实现的、最理想的方案。但这需要协商。

在过程中,我们不仅能意识到他者与自己的不同,我们在自己发声的同时,也去看待从不同视角所发出的声音。我们也会意识到,当不同的主张在一起时,如何去协商、如何去妥协、如何去合作,这也是一种公共利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最后解决问题,并非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对于共生共创而言,它的过程更重要。

共生共创,还意味着我们的目标是共享共担。

我们这个社会往哪里去?

我们都在社会中,无法置身度外。对未来社会,我们都有一个共享的权利。当然,如果它不如我们所期待的那么理想,甚至可能变成我们不愿意接受的那个样子,我们又得共担。

如何在互联网公益视角下去理解共享和共担?

互联网公益事业中包含了很多元素,涉及到很多环节。如果在这些环节里出现了一些负面事件,甚至违法违规行为,整个行业生态链里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将遭遇到公益慈善本身公信力下降而带来的损失。

公益慈善里的损失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我们会用经济数据去衡量一些事,比如说今年募捐额是不是下降了,或者执行额是下降还是增加。但事实上,资金本身并不是最核心的问题。我们更要考虑到的是,这些通过互联网流动的资源,最终去了哪里,有没有去改变我们原来想改变的问题。

因此,共享共担是共生共创的基础,也是它的归宿。只有当我们意识到,我们对未来的社会有一种共担的责任,也有共享的权利,才会激发出共生共创的热忱。

为什么要强调共创?一腔孤勇有可能有用,但是如果我们合作,各个利益相关者从各自视角、各自资源的供给方面形成合力,才有可能从根本意义上去解决一个又一个的社会问题。

而只要人类延续,社会问题是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它会衍生出更多的问题。这也就是我们这个社会里只要有人类,我们就离不开公益、离不开慈善的原因所在。尽管在一个社会里面,解决社会问题的主体会有很多,市场主体、政府主体都在解决社会问题,甚至很多情况下与他们相比,公益慈善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公益慈善永远在呵护我们人类社会里最可贵、最柔软的内心。

当我们意识到数字技术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要看到数字的局限性。有些群体被屏蔽在数字技术之外,比如部分老年人群体,因为数字鸿沟,不仅无法享受到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甚至可能因为这种障碍,被剥夺了他们在原本现实世界中能享受的权利。

数字鸿沟的解决,不在于互联网本身的技术局限,而是因为这些技术,并没有给予特殊群体足够的包容性。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把他们包容进来。此外,还有多元生态的问题。互联网并不能统治一切,很多情况下,也要脱离互联网去看待线下物理世界的问题,要看到各种选项。

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数字本身带来的时间切割。青少年沉迷于数字技术,可能会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甚至会丧失他们本来应该有的社交能力。

技术应当是实现我们自身价值和目标的工具,而不是反之让它来驾驭我们。作为技术,它本身是没有价值的,或者说,它的价值是我们赋予的。

在这个前提下,利用数字技术打造起一个互联网公益的生态平台,是发挥技术工具重要价值的方法。

在平台上,我们可以沟通起不同的利益主体,表达各自的意愿和需求,同时让各方看见彼此,看见整个公益项目的工作流程。

大家不仅仅关注资金,更关注资金的落实,以此去撬动社会中的各个主体参与进来,真正实现人人可公益的这样一种理念。在这个过程里,通过改善一些环节,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让那些捐赠者、志愿者看到资金的落实,看到他们所资助的项目、他们所投身的某个领域的事业到底如何。

社会中的每个人、每一个组织都有可能成为公益的参与者。无论是作为资源的提供,还是受益者。而这个现象本身是流动的今天的受益者,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捐赠者或者志愿者。反之亦然。

我们可以让一些机构或者项目执行者,走到前面来,开一个公益人大会,或者公益股东人大会。每一个曾经捐赠过自己的资金、时间、或者关注的人,都可以基于类似股东一样的身份来参加。

他(她)的权利里面有参与权,他(她)可以询问、关心、关切,甚至追问这些一线的执行者,你们到底如何运用我们的资源,你们如何把这项目惠泽到我们愿意去救助的个体或者群体,在这过程中有没有困难,还需不需要后续资源的持续投入

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对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追问,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社会信任的一种锻造方式。

一个社会好不好,相互之间的信任非常重要。你之所以会捐赠或当志愿者,是基于对某项事业、某个组织、某个项目的信任,而信任是这世界最可宝贵的资源之一,一旦失去就很难恢复,那时将需要更多的投入,才能够逐渐重新得到信任。

所以通过这样的平台,我们看到公益从业者和资源提供者之间的直接对接;看到的是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双方开诚布公地交流。

不要小看这些小小的关注和参与,因为你就在其中。而你会意识到,整个公益生态,包括互联网公益生态,乃至整个社会公益生态都离不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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