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制度先行,保障源区生态环境
作者: 日期:2019年05月27日
清清的东江水,日夜向南流,流进深圳,流进港九,哦,流进我的家门口。清清的东江水,日夜向南流,流进深圳,流进港九,哦,流进我的心里头。东江的水啊,你是祖国引去的泉,你是同胞酿成的酒,一醉几千秋。 歌曲《多情东江水》这样唱到。
东江是珠江水系四大河流之一,其源区涵盖江西省赣州市所辖寻乌、定南、安远、龙南、会昌5县,发源于寻乌县桠髻钵山,寻乌县境内东江流域面积达2045平方公里,占江西全省东江流域面积的58.5%;寻乌县每年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达到18.3亿立方米,占江西省全境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的62.7%。
为让粤港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赣州市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护好东江源头一泓清水。建立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投入超33亿元用于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多次对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要求一定要把生态补偿资金用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改善。
同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东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与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更好地指导东江水环境质量的保护。
制度先行,保障源区生态环境
赣州市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项目的范围、前期工作的程序、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考核作出详细规定;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流域面积、水环境质量、水量资源等因素,按因素法合理公平分配生态补偿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各流域县结合具体工作,就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健全规章制度,为做好项目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市强化属地管理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主体。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小流域水质保护责任到人。
定南县紧紧围绕东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目标,制定了《定南县加强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方案》《定南县加强东江源头保护区环境治理与保护和建设工作方案》《定南县保护东江源区水质综合整治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14个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及环境质量监管,为东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保障。
加强监测,源区考核挂钩生态补偿资金
赣州市研究制定了《东江流域水质考核断面监测方案》,在东江流域县界和省界共布设10个县级水质监测断面,对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23个水质指标按月监测。研究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县级水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细化了各流域县出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问责措施。
根据《赣州市东江源区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各流域县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县,在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县,则少安排或不安排补偿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各流域县也充分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寻乌县对水质下降的乡镇严格按《寻乌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以来,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共约谈16人(次),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稀土、小电镀等环境违法案件15起,刑拘10人,行政拘留3人。
执法模式出新招,治理模式出奇招
赣州市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模式,破解生态执法领域职能交叉难题,设立生态检察处,成立环资审判合议庭,加快探索三合一审理模式。安远、寻乌、会昌等多个县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尝试将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矿管等方面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387余次,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754起(含联合执法行动),受理、查处行政案件274起,依法惩处80余人。
为做好源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源区涵盖县各出奇招,探索治理新模式。定远县实施三禁三停三转举措,即对森林资源实行全面禁伐,对东江源头河道实行禁渔,对稀土钼矿、河道沙石实行禁采;对污染项目实行停批、对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对污染行为实行叫停;对遭黄龙病损毁的果园进行转产、对资源消耗型企业进行转型、对粗放型生产方式进行转变的政策措施。寻乌县按照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分区实施的总体思路,摸索出了一套山上山下同治、地上地下同治、流域上下同治的模式及项目建设和管理同步推进、相互结合的方法,在截水拦沙工程实施过程中首次从国外引进了高压旋喷桩工艺。定南县采取PPP模式,引进湖南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探索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三位一体新模式。
源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寻乌县在各乡镇交界断面设立25个常规考核断面和28个预警监测断面,制定了严格的水质考核管理办法,确保东江源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向好。根据监测结果,两个跨省出境断面水质100%达标,年均值达Ⅲ类标准以上;寻乌县兴宁电站断面水质年均值由2017年Ⅲ类提升到2018年Ⅱ类;斗晏出境断面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BOD5五个考核指标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定南县庙咀里断面2018年水质年均值稳定在Ⅲ类并得到改善,Ⅰ类、Ⅱ类以上水质频次达到25%,完成协议设定的东江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并逐年改善这一目标任务。
寻乌、定南、安远3县森林覆盖率分别稳定在82.3%、82.6%、83%,其中东江源头桠髻钵山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95%。困扰赣州市近半个世纪的稀土开采污染问题正逐步解决,累计修复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0余平方公里,建成了尾水处理站5个。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典范,补偿效果显著。
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保东江源一片净土,富源头区一方百姓,送粤港地一江清水的目标,确保粤港人民喝上放心水、满意水。
东江是珠江水系四大河流之一,其源区涵盖江西省赣州市所辖寻乌、定南、安远、龙南、会昌5县,发源于寻乌县桠髻钵山,寻乌县境内东江流域面积达2045平方公里,占江西全省东江流域面积的58.5%;寻乌县每年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达到18.3亿立方米,占江西省全境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的62.7%。
为让粤港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赣州市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护好东江源头一泓清水。建立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投入超33亿元用于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江西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多次对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要求一定要把生态补偿资金用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改善。
同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东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与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更好地指导东江水环境质量的保护。
制度先行,保障源区生态环境
赣州市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项目的范围、前期工作的程序、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考核作出详细规定;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流域面积、水环境质量、水量资源等因素,按因素法合理公平分配生态补偿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各流域县结合具体工作,就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健全规章制度,为做好项目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全市强化属地管理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主体。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小流域水质保护责任到人。
定南县紧紧围绕东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目标,制定了《定南县加强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方案》《定南县加强东江源头保护区环境治理与保护和建设工作方案》《定南县保护东江源区水质综合整治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14个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及环境质量监管,为东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保障。
加强监测,源区考核挂钩生态补偿资金
赣州市研究制定了《东江流域水质考核断面监测方案》,在东江流域县界和省界共布设10个县级水质监测断面,对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23个水质指标按月监测。研究制定了《赣州市东江流域县级水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细化了各流域县出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问责措施。
根据《赣州市东江源区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各流域县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县,在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县,则少安排或不安排补偿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各流域县也充分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寻乌县对水质下降的乡镇严格按《寻乌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以来,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共约谈16人(次),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稀土、小电镀等环境违法案件15起,刑拘10人,行政拘留3人。
执法模式出新招,治理模式出奇招
赣州市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模式,破解生态执法领域职能交叉难题,设立生态检察处,成立环资审判合议庭,加快探索三合一审理模式。安远、寻乌、会昌等多个县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尝试将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矿管等方面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387余次,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754起(含联合执法行动),受理、查处行政案件274起,依法惩处80余人。
为做好源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源区涵盖县各出奇招,探索治理新模式。定远县实施三禁三停三转举措,即对森林资源实行全面禁伐,对东江源头河道实行禁渔,对稀土钼矿、河道沙石实行禁采;对污染项目实行停批、对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对污染行为实行叫停;对遭黄龙病损毁的果园进行转产、对资源消耗型企业进行转型、对粗放型生产方式进行转变的政策措施。寻乌县按照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分区实施的总体思路,摸索出了一套山上山下同治、地上地下同治、流域上下同治的模式及项目建设和管理同步推进、相互结合的方法,在截水拦沙工程实施过程中首次从国外引进了高压旋喷桩工艺。定南县采取PPP模式,引进湖南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探索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三位一体新模式。
源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寻乌县在各乡镇交界断面设立25个常规考核断面和28个预警监测断面,制定了严格的水质考核管理办法,确保东江源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向好。根据监测结果,两个跨省出境断面水质100%达标,年均值达Ⅲ类标准以上;寻乌县兴宁电站断面水质年均值由2017年Ⅲ类提升到2018年Ⅱ类;斗晏出境断面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BOD5五个考核指标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定南县庙咀里断面2018年水质年均值稳定在Ⅲ类并得到改善,Ⅰ类、Ⅱ类以上水质频次达到25%,完成协议设定的东江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并逐年改善这一目标任务。
寻乌、定南、安远3县森林覆盖率分别稳定在82.3%、82.6%、83%,其中东江源头桠髻钵山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95%。困扰赣州市近半个世纪的稀土开采污染问题正逐步解决,累计修复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0余平方公里,建成了尾水处理站5个。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典范,补偿效果显著。
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保东江源一片净土,富源头区一方百姓,送粤港地一江清水的目标,确保粤港人民喝上放心水、满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