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通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
作者: 日期:2019年03月17日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6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津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2018年度天津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发布10个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白皮书显示,天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涉及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29件,结案率97%,全市法院共受理原告为女性涉及婚姻家庭、抚养、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拆迁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资格等一审案件6.35万件。
近年来,天津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建立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建立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机制,打造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新格局。下一步,天津法院将不断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探索诉讼制度创新,推进审判机构专业化、审判场所柔性化建设,强化审判调研指导和典型案例引导,为天津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实施巾帼权益保障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资源下沉、精准服务,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累计纠正17起55个部门115个职位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行为,建立了17个市区两级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为妇女提供专业法律心理服务10余万件次,打造了一信一访一线一网四级妇联信访网络,年均处理来信来访80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79件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市妇联将紧紧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最普通、最基层的妇女为重点,实施法润巾帼志、保障巾帼权、情暖巾帼心立体化维权工程。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依法严厉打击虐待、伤害、遗弃妇女的犯罪行为,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充分保障妇女权益的鲜明态度,弘扬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白皮书显示,天津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涉及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29件,结案率97%,全市法院共受理原告为女性涉及婚姻家庭、抚养、继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拆迁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资格等一审案件6.35万件。
近年来,天津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建立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机制,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建立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机制,打造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新格局。下一步,天津法院将不断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探索诉讼制度创新,推进审判机构专业化、审判场所柔性化建设,强化审判调研指导和典型案例引导,为天津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实施巾帼权益保障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资源下沉、精准服务,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累计纠正17起55个部门115个职位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行为,建立了17个市区两级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为妇女提供专业法律心理服务10余万件次,打造了一信一访一线一网四级妇联信访网络,年均处理来信来访80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79件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市妇联将紧紧把握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最普通、最基层的妇女为重点,实施法润巾帼志、保障巾帼权、情暖巾帼心立体化维权工程。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依法严厉打击虐待、伤害、遗弃妇女的犯罪行为,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充分保障妇女权益的鲜明态度,弘扬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