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爱残障 > 浏览文章

福建省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资金扶持

作者: 日期:2019年01月09日

  据省财政厅近日消息,为加快推动我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我省对满足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在一次性建设经费、运行费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方面予以资金扶持。

  扶持标准由各市、县(区)自行确定。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法,根据机构安置辅助性就业满1年残疾人数,以每1名5000元标准,对机构予以一次性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以每1名5000元标准,分档对机构予以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年限3年。(记者 王永珍)



分享到: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

文化中国

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首届云南昆明(国际)版权博览会开幕
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口草龙进课堂
森山铁皮石斛浸膏工艺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

公益中国

向光•社会创新思享会——乡村振兴 产业助力

2023-04-16

【SRC·2022】原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勇担社会责

2023-04-16

【SRC·2022】全球报告倡议组织董事吕建中:低

2023-04-16

【SRC·2022】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会长黄速建

2023-04-16

【SRC·2022】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

2023-04-16

摄影作品

新年的古北水镇
城市边缘人
这才是无忧无虑的生活
年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