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家排污严重超标单位被通报
作者: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17日下午,环境部官网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共通报158家排污单位,其中大多被罚款。罚金最多的永昌县供热局已累计超过1000万元。并且环境部于今年8月公开挂牌督办的26家排污量大、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在上述名单中,仅有8家排放达标。
据《澎湃新闻》9月17日报道,在该名单中,其中19家为涉水问题,62家为涉气问题,77家为污水处理厂问题。涉水问题中位于浙江省的企业最多,共7家企业被通报;涉气问题中山西省企业最多共有11家;污水处理厂问题则是新疆最多,共15家企业上榜。
其中,累计罚金数额最高的当属甘肃永昌县供热公司。通报信息记录的处罚情况显示,2018年以来,因涉气问题,永昌县环保局分别在3月1日、4月25日对该公司作出按日连续处罚金额991.2万元整和531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可以注意到,环境部于今年8月公开挂牌督办的26家排污量大、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在上述名单中。从通报的整改情况来看,这26家企业中,山西大同市新荣区污水处理厂显示已完成整改,于2018年3月9日起达标排放,另有7家企业显示实现达标排放。
永昌供热公司连续超标排放被罚超千万元
在通报名单中,永昌县供热公司是2018年8月环境部公布的挂牌督办26家重点排污单位之一。公开信息显示,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企业2018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87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87天,颗粒物超标78天。
此次的通报详细记录了当地环保局对甘肃省永昌县供热公司的连续处罚情况。
2017年11月8日,永昌县环境保护局向永昌县供热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字〔2017〕01号),2017年11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罚字〔2017〕15号),处罚款11.8万元整。
2017年11月8日至12月7日,永昌县供热公司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永昌县环境保护局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字〔2017〕03号),并于2018年1月18日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永环连罚字〔2018〕01号),作出按日连续处罚金额342.2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此后,永昌县环保局分别于2月1日、3月1日对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截至3月1日该公司仍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永昌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1日再次向该公司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永环连罚字〔2018〕02号),作出按日连续处罚金额991.2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这份高额罚单下,永昌县供热公司仍在后续复查中被发现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2018年4月25日,永昌县环境保护局再次向该公司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永环连罚字〔2018〕03号),作出按日连续处罚金额531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环境部此前督办要求,该企业需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此次通报介绍了该企业整改情况:2018年4月15日供暖期结束,该企业3台80吨/时燃煤锅炉全面停运,开始实施整改工作。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于2018年4月2日完成设备采购招标,4月3日开始提前进场施工,预计2018-2019采暖季前完成全面整改。
26家环境部督办企业中8家实现达标排放
通报中,同属于环境部公开挂牌督办的26家企业之中,还有两家污水处理厂各自累计罚款均超过500万元。
这两家企业分别是内蒙古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累计被处罚金数额分别为570万元整和518.4万元整。
据环境部此前信息,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0天。其中,氨氮超标90天,化学需氧量超标71天。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018年第一季度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0天。其中,氨氮超标90天,化学需氧量超标84天。
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这两家企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此次环境部公示信息显示,包头市排水公司已进入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采用将全部污泥排出、重新培养污泥活性菌、投加各类药剂辅助净化等措施,该企业于2018年6月4日起达标排放。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也于2018年6月5日起达标排放。为保证出水水质,污水厂开始二期中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目前处理车间已完成地面硬化、外墙保温及内部管网施工任务。已开始安装流沙过滤器、滤料填筑及加药设备,即将投入运行。
除这两家企业外,环境部挂牌督办的26家企业中,还有6家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山西大同市新荣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整改。
此外,部分企业整改情况多有波折。
上述名单中,同属于环境部挂牌督办的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公司完成对二期烟气脱硫设施的维修并恢复正常运行,截至目前,烟气脱硫设施运行基本稳定,但仍有超标排放现象。
辽宁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于2017年底完成改造,运行期间发现原设计方案存在问题,经专家论证后,于2018年4月15日开始进行再次改造。目前一期改造完成但仍然存在阶段性超标现象,企业按照专家制定方案进行施工准备,对脱硫脱硝系统进行再次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