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只孔雀,不知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也不知道该如何安置,市民张女士遂向消防部门求助。6月12日中午,在接到张女士的求助电话后,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松江中队消防员到场,将孔雀带回了中队。目前,该孔雀已移交至松江区野生动物保护站。
工作人员正在处理孔雀
张女士称,前一天她母亲在车墩镇探亲时偶然发现一只孔雀,后带回家中喂养,由于担心该孔雀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故不敢擅自饲养。但又因不知道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的电话,所以想到联系消防部门代为处置。
当天中午11时许,消防员到张女士家中取走了孔雀,并联系了松江区野生动物保护站。下午3时许,野生动物保护站派员至消防中队办理了移交手续,经鉴定,这是一只成年雌性蓝孔雀。据了解,在我国常见的孔雀有绿孔雀和蓝孔雀两种,绿孔雀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私自饲养、捕杀。蓝孔雀属非保护动物,可以饲养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