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9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首次公布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今年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雅安、来宾、云浮、金昌等30城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邢台、辽源等30城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这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实施4年多以来,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这份排名较为全面和细化,不仅有各城水环境质量排名及所在水体,也有水质改善情况排名、所在水体以及水质变化幅度,详细列出了各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
其中,四平(变化幅度:-73.97%)、长春(-54.71%)、中山(-54.70%)、运城(-52.39%)等30城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到第30名);而吕梁(1386.58%)、营口(283.92%)、朔州(41.98%)、安阳(35.37%)等30城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到倒数第30名)。吕梁、营口两城不管从水环境质量排名还是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均排末位,分占倒数第一、二。
除此之外,水环境质量排名位居倒数的城市还包括晋中市、茂名市、阜新市、沧州市、临汾市、东莞市等;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的城市还有白银市、珠海市、东营市、厦门市等。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5月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将充分发挥倒逼作用,通过排名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舆论监督,加快推进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此同时,通过排名客观反映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国水环境管理从过去主要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主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转型。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该负责人说,要督促落实地方水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减少污染严重水体,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此外,生态环境部通报数据显示,2019年1-3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0%,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今年1-3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3%,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劣Ⅴ类为6.7%,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其中,西北、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长江和珠江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辽河流域为中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