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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地试点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制度

日前,教育部发文将在全国乡村中小学试点首席教师聘用制,安徽纳入首批试点省份。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聘用制度,今年将在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安庆市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选聘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主要是通过这些优秀教师,创新教育理念和方法,培养当地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选聘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中小学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
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参加下一轮竞聘。除了在教研教学以及师德等方面表现优异外,首席教师还需要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及特级教师等优先。被聘用的首席教师除了要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还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等。
虽然承担着很多额外的教学压力,但首席教师也会享受一些政策的优待。包括政府提供一定经费帮助首席岗位教师建设名师工作室,对于入选首席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副高级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贡献特别突出者,经过省教育厅评审认定,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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