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公益 >> 民生 >> 关注教育 >> 教育部规定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和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资助范围标准、资金分担、预算安排、管理监督,以及申请、评审、发放等事项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据了解,《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全面梳理整合14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贯穿学生资助各环节的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明确要求各地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三是调整了部分学生资助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档分担比例,适当增加中央财政的支出责任。四是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财政部等部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切实将这项重要民生资金管好用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