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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 山寨医院是不正当竞争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对那些山寨医院的傍名牌行为,不仅主管部门可以处罚纠正,被侵权医院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图文无关。 图片来自新华网

 文| 杨晨

 据新华社报道,行走在一些城市的街道上,能看到不少知名医院的连锁店,名字一样,实际却是鱼目混珠。通过第三方软件检索发现,全国竟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同济华山等知名医院,同样长期遭遇傍名牌困扰。

 那些傍名牌的山寨医院,打的一副好算盘:办医院最缺的就是名气,借知名医院的金字招牌,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光顾,生意还不做得风生水起?但有的协和医院注册资金仅3万元,这点钱连一些专业仪器都买不到,挂着名牌医院的光环,非法行医或狠宰患者,几个下三路的小手术,就能赚得盆满钵满。如此一来,不仅侵害了知名医院的名誉,还损害了公众的健康和消费者权益。

 遗憾的是,尽管这些傍名牌的山寨医院危害不小,治理起来却效果不佳。据报道,这些所谓的协和医院,就算通过编造疾病、术中加价、诱导医疗等违法获益,出点事一般也能花钱私了。按照《广告法》论处,区区数十万元罚款与暴利相比又不痛不痒。如此马后炮式处理,并没有击中山寨医院要害,这也是这类医院杜而未绝、越打越多的重要成因。

 其实,山寨医院泛滥成灾,关键是没有先治住傍名牌。那么,知名医院的名称能不能随便用?法律规范得很清楚,自2013年1月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对那些山寨医院的傍名牌行为,不仅主管部门可以处罚纠正,被侵权医院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从山寨医院故意傍名牌的本质看,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混淆行为,让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傍名牌乱象,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被侵权医院,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依法获得最高300万元赔偿。

 法治是市场经济最坚实的基石。傍名牌的山寨医院如过江之鲫,其实是违法逐利下的病态乱象。因此,对于这种乱象必须来一场深入、有力的治理,肃清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患者和正当医院的合法权益,健康中国才能更好地在挖根除弊中生长。

 □杨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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