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社工委获悉,日前,《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明确今年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月平均每人增长近3000元。
据了解,《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是对2008年试行办法的修订,明确了社区工作者应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社区全响应服务制,强化社区工作者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职责,规范考核奖惩、薪酬待遇、选聘退出等管理事项,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
据北京市社工委介绍,目前,本市共有社区工作者3.69万人,平均年龄39.7岁,92.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1.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直收到高度重视,十年先后五次大幅提高社工待遇,特别是今年明确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平均每人月增长近3000元。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推算,今年调整后本市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将达到10万元。
除薪酬待遇提高外,《管理办法》还明确可以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等内容,畅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规定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公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并通过预约等形式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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