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在明确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实施《贵州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批复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打造国有文化资本运作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四梁八柱。完善并实施《贵州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规范强化文化宏观管理,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初显。出台我省《十三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等文件。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进《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2.97亿元,支持72个文化提升工程建设。完成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稳步实施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多彩贵州非遗周末聚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邀请国内一流剧目《沙湾往事》《麻醉师》等来黔展演,促进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创新资本资金运作方式取得积极进展。修订完善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实施放大贷、股份投、基金引、无偿补、贴息帮等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对28个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股权投资2740万元,对7家企业实施文企贷发放贷款545万元。扩大文化产业扶贫千村计划试点县范围,安排资金1625万元、支持项目34个,实现了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所在县全覆盖。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扎实。通过定路线图、定时间表、定工作量、定责任人,组织全省文化产业项目观摩,督促推动十三五时期46个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动工兴建。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列入《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谋划实施贵谷项目,以贵州籍互联网知名企业家返乡创新创业为带动,积极打造我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开放平台和要素资源集聚园区。落实兑现国家和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文化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不断创新拓展。组团参加第十三届深圳文博会,实现五个第一次:贵州展团CCDI项目展区第一次成为中宣部主要领导同志巡馆首站;我省文化走出去窗口多彩贵州非遗村第一次成为文博会分会场;贵州展团第一次在文博会主会场(深圳会展中心)搭建4个展区;中宣部文改办第一次作为我省重要活动第三届全国影视文学版权拍卖大会的指导单位;贵州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获得文化企业30强提名。成功举办贵州民博会,为展示展销文创产品拓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