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公益 >> 民生 >> 公众健康 >> 城市管理岂能“见怪不怪”

城市管理岂能“见怪不怪”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北京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一大批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有意思的是,许多违章建筑直到被推倒时,周边居民才知道,原来,这房子当年是违章搭建的。不少违章建筑存在了10多年甚至数十年,几乎与周边建筑和居民生活融为了一体。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违法行为都没有被纠正,为什么曾经的城市管理对私搭乱建的怪现状长期见怪不怪?

  见怪不怪,不仅表现在对待违章建筑上。在不少地方,许多已经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现象,却堂而皇之地出现。比如,规定火车站外交通拥堵的大街上出租车不能趴活,但总有出租车在那里招揽生意;各大医院想了不少招打击号贩子,却总有号贩子旁若无人地在医院门前询问要号吗;城市里养狗有严格规定,但总能见到没有拴链子的大型犬在小区里横冲直撞   

  见怪不怪的背后是城市管理执法的缺失。对违法行为的姑息纵容,短期内看,影响的是具体的一人一事,长期来看,降低的是城市的品位,损害的是社会的风气,破坏的是法治的权威。前不久,曾曝出这样的怪事:小偷在前面偷东西,市民在后面围成一圈当看客,竟没人吱声,更没人制止。追根溯源,这就是法之不能行所导致的公众对正义的麻木。北京整治开墙打洞,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对过去城市管理执法不严的补课。  

   应该说,我们在城市管理中,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是执法不严的问题。有的制度规定得很严格,但执法却宽松软,有很大的弹性,可执行可不执行。长此以往,不仅制度虚设,而且为权力寻租留下了巨大空间。一些人想的不是怎么遵章守纪,而是违法乱纪后如何找人疏通;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觉得法不责众,也就见怪不怪了。   

  法律的权威在于法之必行,而不在于违法后处罚有多严。以违章建筑为例,且不说罚款、拘留,如果私搭乱建后都会无一例外地被拆除,肯定没人再去违法搭建,也没人会去疏通关系,以寻求通融。但如果有一例违法建筑存在,就会带来严重的破窗效应,使越来越多的人心怀侥幸地模仿。   

  在法治社会,诸如此类的见怪不怪就是对法治的漠视,对规则的践踏。不论是城市管理者还是社会公众,都应敢于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说不,绝不姑息违法建设、开墙打洞等城市乱象。只有这样,城市管理才能像绣花一样精细,社会风气才能崇德向善和谐文明。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