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学术场,不是名利场。在聘任兼职教授一事上,高校真应该拿出点儿专业精神,严格把关、规范执行,让学生切实受益。 据报道,6月23日晚间,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过官网发布一则情况说明:鉴于6月21日学院在向有关专家颁发聘书一事上存在着程序瑕疵,为保障学术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制度,经研究决定重新审核兼职教师资格,收回聘书。这份盖有人大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还表示,今后该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此事一出,再次引发公众对高校聘任兼职教授的热议。就此事而言,事实上确实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而这似乎也成了当前一些高校兼职教授聘任制度最大的弊病。 其实,由于师资力量不足或相关教师缺乏等原因,聘任兼职教授为学生上课,是一种很正常的学术现象。高校吸纳术业有专攻的人才,为其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惠及更多的大学生,本是一种优势互补、各取所需的双赢之举,亦符合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在美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也有兼职的教授职位。尽管每所学校聘请兼职教授的条件、期限、待遇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但是,这种基于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模式有时并没能赢得一边倒的喝彩,反而屡遭质疑,个中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个别高校将兼职教授作为随意相送的名誉和头衔,如聘任名气很大而学术水平却不高的某些娱乐明星、体育明星、政府官员乃至网红等为兼职教授,却没有问过师生的意见,或公开征集民意,于是闹出不少笑话。 因此,高校做好聘任兼职教授工作,前提是做到程序正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本着两厢情愿、公正公开的原则,遵照学校师生的意愿,在程序上一步步来。高校要让师生知道,学校和院系聘了谁为兼职教授,兼职教授专长在何处,有怎样的教学规划等。如果在学校师生、校友不知情的情况下,草率聘用某人为兼职教授,既不透明也不公开,无疑会引发质疑,也会给学校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从现实来看,许多高校有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但往往执行不严谨不到位,说明监督缺位或监督机制不完善。而公开结果,加大监督力度,无疑是减少不合格兼职教授出现的重要一环。 除了公开聘任程序,高校还要切实保证兼职教授的学业水准和教学内容。尽管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而具体的对兼职教授的学术能力规定,但被聘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的专业功底,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或职业领域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突出业绩,即拿得出实打实的硬本事,这一点应成为共识。这就需要高校在聘任前做好调查了解工作。在欧美国家,兼职教授是一种荣誉,但更多地代表着要从事实质工作。聘任之前,相关委员会都会认真考查其学术能力,得到认可之后,才有资格兼职。 而且,兼职教授虽为兼职,却不能徒有其名,不能长期兼而不职。高校与兼职教授应本着契约精神,规定每学期的授课方式和授课课时,给大学生实实在在的教诲,这也是兼职教授的应有之义。如果对方实在没时间为学生服务,那么不聘也罢,不妨早点解除聘书,并告知全体师生。 大学是学术场,不是名利场。在聘任兼职教授一事上,高校真应该拿出点儿专业精神,严格把关、规范执行,让学生切实受益。做到这一点,高校管理者不能持有用兼职教授为学校贴金的心态,相反要有爱惜自身羽毛的意识,慎重对待手中的学术权力。这事关一所高校的声誉,也牵涉社会的价值导向。把好了关口,才能达致双赢,大学也因此多了更加浓厚的学术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