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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三处文物升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笔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黔府发[2015]18号)文件获悉,湄潭县申报的“湄潭观音寺和尚墓群”、“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湄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旧址”三处文物保护单位通过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贵州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成为湄潭县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上的又一件大喜事。此次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7处,我县获得了其中的3处,仅次于获得4处省报的黎平县,位居全省第二位。

湄潭,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勤劳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众多的文化遗产,文物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湄潭文化强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6月,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要求及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对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申报工作安排,我县高度重视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成立了湄潭县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湄潭观音寺和尚墓群”、“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湄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照片、图纸、历史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撰及申报工作。

申报中,结合省级文保专家评审意见,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收集查阅历史资料、完善历史沿革、价值评估等资料修改的相关工作,并于2012年10月完成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文物的编制、修改和上报工作,2015年6月,我县申报的“湄潭观音寺和尚墓群”、“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湄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旧址”获得省级专家及省文化厅的认可,并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2015年以来,随着“湄潭翠芽茶传统制作技艺”、“ 遵义红茶传统制作技艺”、“湄潭手筑黑茶传统制作技艺”及“湄潭傩戏”成功申报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湄潭观音寺和尚墓群”、“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湄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旧址”成功申报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着我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同时也是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的重要体现,这对我县大力打造文化产业、文化旅游、茶旅一体化以及助推我县文化品牌打下坚实有力的基础。

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主要包括保存相对较为完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贵州省茶叶研究所、湄潭茶场制茶工厂、湄潭茶场五马槽收青室、湄潭茶场囤子岩分场、永兴茶场制茶工厂、永兴茶场三队综合楼等7处旧址,以及所属罗侯溪、贺家沟、云贵山、随阳山陈家等4处清代老茶园,打鼓坡、随阳山等2处民国老茶园,永兴2.30亩综合丰产实验茶园、打鼓坡2.20亩密植免耕茶园、桐梓坡茶树品种园等3处现代科技茶园。分别位于湄潭县湄江镇茶城社区万寿宫、枇杷坡、桐梓坡、白果湾;湄江镇湄江村象山、打鼓坡五马槽;湄江镇龙泉村囤子岩;永兴镇梁家坝村茶海公园、永兴茶场三队;复兴镇随阳山村;兴隆镇庙塘村落罗侯溪、贺家沟、云贵山等地。其房屋建筑分别建于清代和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总占地面积约40858.90平方米;有历史价值的茶园,总占地面积约近1000亩,垦殖年代分清代和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

j1.png湄潭中央实验茶场旧址

在湄潭的中央实验茶场旧址,体量庞大,体系完整,内容丰富,且历史悠久,保存较好。尤其重要的是不仅保存了自民国以来各个时期的所有与茶叶科研生产有关的房屋建筑设施,还完整保存了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木制红茶生产线及各类科研生产器具。各种木制机具的完整性,在全国较为罕见,是20世纪我国重要的茶叶工业遗产。该遗址是研究中国及贵州省近现代茶叶发展历史的重要实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2010年被列为贵州省“三普”百大新发现,2015年6月被省人民政府公布文物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湄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四分校旧址,位于黄家坝镇沙坝村清水组一交叉路口,始建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春,系当地乡绅邓道绅奠基修建。整座建筑坐东南向西北,为三合院建筑,包括一正两厢两层带廊,正房三间带廊,转角各一间,厢房各三间带廊,总占地面积891.32平方米。1944年11月,民国中央军校四分校迁驻黄家坝,在此开展教学活动。20世纪60年代初,大连医学院曾在此留驻。整座建筑气势恢宏壮观,形制独特,保存较为完好。北厢砖墙面上绘有三幅军事教学图,分别为改造三八式野炮瞄准图、改造三八式野炮炮车正视图、改造三八式野炮炮车侧视图。绘图清晰可见,对每个部件均有标示。堂屋正墙上有巨幅“红太阳”图案,正房和两厢前面也依稀可见“文革”标语,后墙则为砖墙砌壁,三面均有巨幅红色“文革”标语。建筑规模较大,保存较为完好,在现在黔北地区极为少见,是黔北民居研究的重要实例。其建筑较为独特的是屋外二楼廊间有木雕白菜柱支撑。尤其是其标语和军事教学图,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实物见证,具有重要的保存和研究价值。2015年6月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观音寺和尚塔墓群,位于湄江镇观音村观音洞西北面半山坡一平台上,呈南北并排,共有6座,均坐东向西。均为观音寺和尚墓,最早建于清嘉庆八年(1803),塔主为达澄老禅师;最晚建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塔主为道瀛老和尚。墓群均为青石砌建六边形六角攒尖顶塔墓,高在5米上下,4檐至7檐不等,形制古朴,垂脊瓦面雕作颇为讲究,花纹图案雕造更为精美,作为清代和尚墓葬形制和葬俗研究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价值。同时也是全县唯一的一组塔墓群。1982年9月,以“观音寺遗址及和尚塔”名称被湄潭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6月,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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