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李焕宇]被强奸了还鼓励被害人嫁给嫌犯?这种荒唐的规定并非没有先例,只不过这次是马来西亚人提议的。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提议的这名马来西亚议员、前伊斯兰法官沙布丁还认为,这种规定有助于让那些女性摆脱黯淡的未来,开启她们生活的新篇章,只因为她们至少有了个丈夫。
据英国《卫报》4月5日报道,曾做过伊斯兰法官的沙布丁叶海亚(Shabudin Yahaya)在议会上就针对儿童的性侵问题进行讨论时称,被强奸者可以嫁给强奸犯以避免她们的未来过于黯淡。
沙布丁叶海亚他承认强奸是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强奸的受害者愿意嫁给强奸犯的话,她们至少会有一个丈夫。这或许会翻开她们人生的新篇章,迎来更美好、更健康的生活,而这对当前的社会问题也会是一项补救措施。
沙布丁还称,根据自己在伊斯兰法院的多年工作经验,那些12岁的女孩们或许已经在身心上做好了结婚的准备。
这一言论自然遭到了多方的反对。
马来西亚儿童之声的主席莎米拉(Sharmila)就表示,她对沙布丁的言论感到无比愤怒,这就跟将强奸合法化没有区别。
他是一名社会领袖,还是议会成员,竟然会有这种想法,真是令人担忧。
莎米拉还说:这番话正在全国范围内传达一条荒唐的信息:如果你想娶谁,那就去强奸她。
伊斯兰姐妹会,马来西亚的一个伊斯兰女权组织也称:将法定的强奸罪和伊斯兰教相提并论是对伊斯兰教的侮辱。在伊斯兰教里,婚姻是和爱情、相互尊重以及夫妻之间的相互责任相关的,如果这桩婚姻起始于性侵和威胁,那还谈什么爱情?
网民们制作的反沙布丁海报沙布丁的选民们也称他们不希望一个怪物成了他们的代表,我们为槟州(注:马来西亚的一个州)会有这样的一名议员感到羞耻,即使他不在这里,他也是槟州的污点。
《每日邮报》5日报道称,被强奸者嫁给强奸犯的事情并非没有先例,但这只会导致更多的悲剧发生。
有一名14岁的残疾女孩在被强奸后嫁给了35岁的强奸犯,但在这之后这名强奸犯还强奸了她11岁的嫂子,还强迫她把这一切录下来。
马来西亚议会在星期二通过了一项针对儿童性侵的法案。该法案包括与儿童色情有关的新条文,并承认儿童是性侵犯案件的合法证人。
不过据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该法案并没有禁止童婚行为。
马来西亚实行世俗与伊斯兰法院共存的司法双轨制,仅有穆斯林受伊斯兰法约束,且伊斯兰法院受案范围仅限于家事法及宗教信仰虽然依马来西亚法律,男性和女性的法定婚龄分别是18岁和16岁,但是穆斯林儿童在有父母和宗教法庭的允许下可以有例外,而据联合国的一项调查,在过去五年里,马来西亚有9000桩童婚,绝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和传统社区。
另据路透社的报道,从2012年2016年,在向当局报案的12987宗儿童性侵案件中,只有140宗被定性为是犯罪。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