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精神调剂、文化传承、社会教育、生态维护、规范社会伦理道德、促进经济发展等社会功能。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保护与传承意识淡化,政府引导力度不够,传承保护缺乏整体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内涵连动措施缺失等问题,有必要采取活态保护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其保护与传承的内生动力,构建侗族"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高效机制,建构立体的法律保护屏障,建设侗族"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有效措施。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功能;传承保护;侗族;
作者:杨军昌(著)(贵州大学人口社会法制研究中心)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中图分类号:G122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