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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旬老父状告儿子:不要赡养费,只想儿子多关心

九旬老父不要儿子给赡养费,只想让儿子不骂他,话语关心他,他还想自己和儿子住。经过法官调解,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江津区首例精神赡养案件最终由江津区法院的法官调解结案。
2月28日,一年过九旬的老人老杨独自来到江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儿子杨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精神上的赡养义务。这是自201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对精神赡养作出明确法律规定以来,江津法院受理的首例该类案件。这份特殊的诉状立即引起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重视。
为详细了解案情,工作人员与老人拉起了家常。
老大爷,你想要你儿子怎么做?
我就要我儿子不骂我,关心我,他现在对我不闻不问,像陌生人一样,让我怄气,不能安度晚年。
你还有其他子女没有?如果有,你可以和其他子女生活,如果这个儿子不给你赡养费,你可以要求他付给你赡养费。
我不要钱,我就要和他一起住,这么多年我住习惯了。
一番对话下来,工作人员有了大致判断:老人衣着干净整洁,看样子应当是有人在细心照顾,同时老人坚持要求和儿子同住,应该没有太深的矛盾,多半是日常生活中的误会。
考虑到老人年纪太大,孤身一人,多有不便,法院工作人员为老人开通了诉讼绿色通道,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联系诉讼服务中心速调速裁室的法官对此案进行调解。
很快,被告来到法院,通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化解工作,法官终于弄清原委:老人儿子杨某脾气冲,说话欠缺技巧,老人年纪太大,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产生很多误会,二人相处中积累了一些生活矛盾,但是并没有原则性的问题。
经过法官的疏导,两人终于打开了多年心结,在法官的见证下,儿子向老父亲认错,并承诺要好好地赡养老人,要多用话语关心老父亲的冷暖,不会再脾气暴躁地骂老父亲。
老人见儿子答应了自己的请求,也主动拉着儿子的手说:好了,我们握个手,讲和了。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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