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2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带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赴湖北省、广东省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进行专题调研。
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是今年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重要议题之一,本次调研是为双周协商座谈会做准备。6天时间里,调研组在两省召开多场座谈会,分别与两地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交流,并深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广东省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进行实地考察。
齐续春在调研时表示,现行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先后于1996年、2008年进行两次修订,此次短短9年间再次进行修订,彰显出党和国家对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与关切。借助此次调研,希望充分发挥政协优势,上联国家大政方针,下接基层实践经验,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齐续春认为,应进一步强化保障公众健康理念,将其作为水污染防治的根本目标,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注。应发挥创新思维,打破行政区划下各自为政的局面,优化联动协调工作平台,为跨部门、跨流域、跨区域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在各类标准制定、风险预防、环境健康等设计中,实现与环保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