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开始,我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都可以申请,申请通过后,可获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农村贫困生可获1000元助学
记者了解到,从20162017学年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按每学年受理一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展受理审查学生资助申请、名单汇总、预算申报等工作,每年春季学期开学下达资助资金预算,一次性向学生发放资助资金。所有资助对象均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项目,除此之外,资助对象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据悉,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后者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对就读普通高中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申请时间:11月25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6年11月25日前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在省内就读的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学生(除技工学校外)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在省外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学生提交申请时,当期学段未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应由其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资助卡(省外就读的学生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交受理单位审核,后三项资料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当期学段已经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由其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仅须提供《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