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10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这片中国最大的无人区自然遗产获得立法保护。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0万公顷,是目前世界上原始生态环境保存最完美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建成的面积最大、海拔最高、野生动物资源最为丰富的自然保护区之一。当地气候严寒,自然条件恶劣,被称为人类生命的禁区和野生动物的乐园。
《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可可西里地区自然遗产地及其缓冲区保护工作进行了法律界定。
该《条例》明确,在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内开山、采石、取土、采矿等破坏自然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十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在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者调整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规划的情况,作出了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条例》表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同时,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连同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的局地被纳入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