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者维权不会再遇送检无门
记者 张昱欣
晨报讯 近年来,消费者碰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往往会遭遇送检无门的维权困境。个别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也给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度蒙上阴影。如今,这些问题有望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
昨天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表示,近年来上海检验检测产业高速发展,已成为国内检验检测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15年上海市取得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达731家,全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1954万份。
然而,对于个人委托业务,检验检测机构从规避风险角度,大多选择拒绝。因而不少消费者遭遇到送检无门的困境。对此,草案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具有普遍服务义务,应公告资质范围。除送检对象不符合样品标准等特殊情况的,不得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共同确认样品状态,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原始记录和报告建立档案。
对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除了责令改正、处一定罚款外,还规定涉事机构三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检验检测项目,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行业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