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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需要传承人

目前山西省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共403项、保护单位723个,推荐进入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116项,确定项目保护单位168个,位列全国第三。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对于一个全国非物质大省来说,保护资金的严重短缺和传承人才的匮乏,使这项工作受到严重的阻碍和制约。

省文化厅厅长张瑞鹏在相关报告中提到:2006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下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42亿元,其中2012-2014年,用于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就占了中央财政年度补助资金总量的50%左右。自2007年起,各级财政设立省级非遗专项年度资金150万元,2012年起增加到每年320万元,9年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030万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有10个市(长治除外),每年财政投入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纳入政府预算的有34个县(市、区),其中最多的100万元,最少的只有2万元。还有85个县级政府未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纳入率仅为28.5%。

而非遗普查、挖掘、整理、申报、研究、传承和展示都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专门的保护经费。据统计,目前全省每年只有30%的非遗项目、不足22%的保护单位能够得到较少数额的资金资助。有的市、县虽将非遗保护列入财政预算,但因数额小、落实难,根本无法满足非遗项目的需要。同时,对传承人资金补助支持也不到位,中央财政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传承经费,平均每月不足千元;省级代表传承人因资金总量小、人员基数大,平均每人每年传承经费只有1000元,不足西藏自治区补助经费的五分之一;市、县级的传承人几乎没有任何补助。资金短缺致使非遗工作的保护受到严重的制约和阻碍。

另外,作为非遗保护、保存的文化主管部门,全省11个市中,仍有两个市未设立独立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存在不重视、不专业、指导不力的现象。即使是这些保护人员,也多为兼职,流动性强,相对于量大面宽的工作来说,力量显得很单薄,这些现象都严重导致非遗工作无法落实,发展受阻。

代表性传承人知识结构老化,传承人才匮乏也成为困扰我省非遗文化保护的一大问题。我省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平均每个项目不足1人,每个项目保护单位只有0.7人,许多非遗项目面临断代的困境。而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认同感的缺失,就业观念的变化,使愿意从事传统文化事业的手工劳动者越来越少,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专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综合能力不高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保护靠的是传承人的薪火相传,非遗传承人的不足直接后果就是加速了一些项目的消失。

想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完善非遗保护机制和壮大保护传承力量,建立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非遗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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