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傣剧、壮剧、京剧、秦腔、歌剧……从8月16日起,来自全国各地的43台少数民族题材文艺演出剧目将陆续在北京集中上演,为观众呈现一场视觉、听觉的盛宴。
五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一场对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一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成果的集中检验。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活跃,精品层出不穷
8月2日晚,在黑龙江省同江市“中俄边境文化季”活动开幕式上,一场极具赫哲族民族特色的大型原创舞蹈诗将现场气氛推向最高潮……这是即将代表黑龙江省参加本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赫哲族舞蹈诗《乌苏里传歌》的首演。悠久的赫哲族历史文化底蕴、古老的赫哲族说唱技艺“伊玛堪”和极具民族特色的风情舞蹈,为观众生动再现了赫哲族的由来和繁衍生息的历史进程,赢得阵阵掌声。
《乌苏里传歌》是近年来我国各地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热潮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文艺创作迎来姹紫嫣红的春天。各族文艺工作者参与创作编排的活力竞相迸发,涌现出一大批思想内容好、艺术特色浓、市场潜力大的舞台艺术精品。中央也加大投入力度,给予政策、财政上的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取得显著成果。
——实施西部及少数民族艺术创作提升计划、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中国民族音乐舞蹈发展和扶持工程等,推动民族地区艺术事业蓬勃发展。
——支持民族地区承办或举办国际艺术双年展、中国西部交响乐周、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博览会、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等重大文艺活动,助力民族文化艺术“走出去”。
——组织民族地区11个艺术院团参加中国艺术节,多部艺术作品获得“文华奖”及“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资助剧目”等称号。
正是党和国家的积极鼓励、大力扶持,传统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作品得到抢救与保护,少数民族艺术创作硕果累累。
本届参与会演的剧目题材广泛,各具特色,集中展现了近年来各地创作的优秀成果:既有讴歌古代少数民族群众艰苦奋斗、争取和平的《英雄·玛纳斯》,亦有赞颂近现代少数民族英雄团结人民、反抗外辱的《冯子材》《刀安仁》;既有反映少数民族群众抗倭锄佞、保家卫业的《祖传秘方》,亦有表现两代兵团人驻边守疆、建设家园的《生命如歌》,以及真实反映十八大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彩虹》《兰桂飘香》等,为观众带来美轮美奂的艺术大餐。
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得力,文化瑰宝代代传承
历史上,各族人民创造了一体多元、丰富多彩的文化。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些民族文化瑰宝,是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弘扬。与此同时,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
在新疆,为抢救挖掘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新疆先后颁布实施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成立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所等机构,抢救、搜集、整理、保护了一大批民间音乐舞蹈作品,并在哈密、鄯善、莎车等地建成木卡姆传承中心,培养了一大批各类艺术人才,使传统民间音乐舞蹈后继有人,发扬光大。
在内蒙古,政府启动“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对濒危项目和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命名设立了东乌珠穆沁旗等13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4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7%;推出《内蒙古蒙古族传统服饰典型样式》等一批非遗研究成果。
在贵州,当地把特色民族文化村寨建设、民族博物馆建设、少数民族节庆扶持、民族古籍抢救、民族文化进校园写进《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出台《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专项资金,每年对100名侗族大歌传承保护骨干进行培训,深入100个侗族村寨辅导、开展侗族大歌保护传承工作。
现阶段,5个自治区的17个项目已被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项目和传承人评审中,少数民族项目占全部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近一半;在民族地区设立了6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命名了33家企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有效推进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记者 李昌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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