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获悉,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督导考核,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水平、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和妇女政治地位、就业规模和能力均有明显提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产前检查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实现四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实现两下降。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0年的12.24、15.31下降到2015年的8.7、11.34。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15年,女童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63.34%;女生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分别为97.57%、83.8%、34.48%,分别高于男生8.06、7.18、8.69个百分点,在各类教育中男女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共有幼儿园6540所,比2010年增加2750所,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妇女就业规模和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各级各部门不断采取措施,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稳定妇女就业。2015年,全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比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分别为100%、88.19%,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29.3和23.95个百分点,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得到加强。
妇女政治地位明显提高。2015年,全省公务员中女性占32%,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省、州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60.47%、53.52%、58.83%,妇女参与民主管理与决策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能力提高。我省从2013年开始,开展涉及性别平等审查的政策法规1684件,从政策上保障妇女权益的实现。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一切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