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毛开云:民法总则草案彰显以民为本)
6月27日上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千呼万唤民法总则草案终于出炉。这7大变化将直接影响你的生活: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6月27日《人民日报》)
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总书记将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连起来讲,并将以民为本放在以人为本之前,意味着这个专属的人民之民,先于且高于广泛和抽象的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民法总则草案,彰显了以民为本的思想。
比如,在我国的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所以,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为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
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与其说是保护胎儿的利益,不如说是保护作为人民的胎儿父母的利益。胎儿的父母因为胎儿尚未出生,就只能将遗产给他人,那么,胎儿出生成为人民后,用什么来保证胎儿健康成长?胎儿如果可以继承遗产,既减轻了成为人民后自身物质方面的顾虑,也是对早就是人民的父母的一种安慰。从这个角度上说,民法总则草案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是一种双重的以民为本。
又如,民法总则草案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这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是对老年人的以民为本。
再如,民法总则草案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这显然是保护网民的利益,在中国有近7亿网民的当下,保护网民利益堪称最典型的以民为本。
民法总则草案中保护人民利益的规定还有很多,民法总则草案就应该用法保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只有以民为本,民法总则草案才有生存的根基,法律才有生命力;相反,如果不彰显以民为本,那还叫什么民法总则草案,迟早会沦为纸老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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