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公示拟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厅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省文化厅研究,拟推荐代兴位等4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结束,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受理单位:甘肃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甘肃省文化厅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834813
电子邮箱:gsswhtfy@163.com
甘肃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18日
甘肃省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39个项目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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